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公司产品改革,展示公司公司产品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员工实践技能水平,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培养员工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响应学院第七届“技能竞赛月活动”,公司举办陕西工院第十届“创意杯”电子制作大赛及作品展技能竞赛。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卢庆林
副主任:万可顺
秘书组:张 辉
命题组:员工自选并制作成品
裁判组:陈玉良 王纳林 白 洁 颜恒斌 吉武庆 李增民 兰 羽
宣传及服务组: 白国政 武 响 屈桃仙 王晓莉 吕 晶 赵 强
二、竞赛内容方式
1.竞赛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自己设计或者寻找到的电路图,将电子元器件按照电路图焊接成实物,并达到理论上的效果。
2.竞赛方式:选手现场向评委展示作品效果及说明作品原理。。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1.报名条件:全院在校员工均可,报名截止日期:3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以个人、小组、班级报名均可参赛,每件作品不得超过三人。
四、竞赛安排
阶段 |
内容 |
负责部门 |
完成日期 |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 |
条件:全院在校员工均可 |
宣传及服务组 |
3月15日 |
第二阶段决赛 |
5月25日决赛 |
竞赛工作委员会 |
5月25日 |
五、竞赛规则
(一)选手要求
1.参赛选手须为陕西工院在校员工。
2.参赛选手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说明书及电路图交至电协负责人处,经电协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购买元器件开始制作。
3.参赛选手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制作完成自己的参赛作品。
4.如果参赛选手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自己的参赛作品或者参赛作品未出效果,则将退出比赛。
5.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需完成现场清理并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二)评委纪律
1.服从竞赛工作委员的领导。
2.评委必须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保守竞赛试题秘密,严格赛场纪律。
4.严格执行竞赛开始和终止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5.严格执行竞赛规则,按有关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
6.评委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竞赛工作委员的裁决,避免与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发生争执。
(三)赛场规则
1.各工作人员及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比赛要求统一着装。
2.比赛现场除评委、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赛场。
3.未参赛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以及在赛场周围嬉闹。
六、竞赛赛场与设施
1.赛场:格物楼前。
2.赛场提供的设备:元器件和工具、桌椅、电源插板、万用表、维修工具箱等。
七、评分方法
根据所有评委最后总成绩进行名次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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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二月廿七日